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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2018)

发布时间:2018-10-31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878264 次

(一)生源要求:

1.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按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编制,实行面向所在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招生。报考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报名并参加高考。

2.报考司法警察类专业考生必须在福建报名并参加高考,户籍不限。

(二)政治要求:经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中的内容要求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意见为合格。

(三)年龄要求:年龄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四)身体要求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无色盲、色弱,嗅觉灵敏,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5.面部外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无驼背;无文身;无罗圈腿;无明显八字步;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无各种残疾。

6.血压正常。

7.具有其他身体缺陷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合格。

(五)体能条件:以下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

男子

测评项目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女子

测评项目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50米跑

1

≤9〞2


50米跑

1

≤10〞4

立定跳远

3

≥2.05米


立定跳远

3

≥1.5米

1000米跑

1

≤4′35〞


800米跑

1

≤4′36〞

引体向上

1

9次/分钟


仰卧起坐

1

25次/分钟

(六)考生应对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进行如实说明。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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