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2024)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2024)
发布时间:2024-06-13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21108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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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2024) (一式一份,A4打印)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2024)(一式一份,为确保整体性,请按A3版式正反面打印在一张上)
填写说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完毕,再着手开始办理):
一、请下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并按要求版式打印。
二、先办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
(一)考生要如实填写好本表“考生基本信息”栏目,填好后携带表格到毕业中学继续办理。
(二)由毕业中学考察人员(一般为考生就读高中的班主任或者生管老师)对表格中“请考察考生在校期间有无如下情形”的“有”或者“无”进行勾选,勾选后,考察人员在表下方框中签署“考察人员签字”“联系电话”,最后,考察部门(一般为中学或者中学教务处)盖章并签署日期。
三、接着办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
(一)派出所办理
1.考生要如实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中考生基本信息(注:报考序号不要填)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家庭成员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目,并携带已办好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以及个人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考察。
2.派出所要将办理好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作为附件装订本表后,同时,实施考察的民警对表中“考生本人”“考生家庭成员”“其他”栏目中的“有”或者“无”进行勾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由民警在“备注”栏目进行填写。
3.派出所在“政治考察意见”栏目“政治考察实施人员(签名)”位置签署责任民警及所领导姓名、盖派出所公章。
***派出所流程结束后,由派出所提交至县级公安机关或者考生本人可自行携带密封后的表格至县级公安机关继续办理。***
(二)县级公安机关办理
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审核后,在“政治考察意见”栏目“政治考察意见”位置勾选“合格”或“不合格”,在“政治考察实施机关负责同志(签名)”位置签署政工部门负责同志姓名,在“政治考察实施机关(签章)”位置加盖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公章。
***县级公安机关流程结束后,由县级公安机关统一汇总提交或者考生本人可自行携带密封后的表格至设区市公安局继续办理。***
(三)设区市公安局办理
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后,在“政治考察审核意见”栏目中勾选“合格”或者“不合格”,在“政治考察审核人员(签名)”“政治考察审核机关负责同志(签名)”签署政治考察审核人员、负责同志姓名,在“政治考察审核机关(签章)”位置盖设区市公安机关政治部公章后,用信封密封交给自行前往办理的考生。考生将信封带到招生面试现场交给工作人员,严禁私自拆封公安机关密封的考察表。(注:招生面试时间一般为7月初,时间待上级部门明确后,将另行公告。)
***即日起,考生可办理政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