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2026)
发布时间:2026-06-18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7073 次
点击下载以下考察表(一般操作为:鼠标右键点击,选择“目标另存为”到电脑桌面)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2026).pdf
(一式一份,A4打印,同样适用报考我院司法警察类专业)
一、考生要如实填写本表“考生基本信息”栏目,填好后携带表格到毕业中学办理。
二、由毕业学校考察人员(一般为考生就读学校的班主任或者生管教师)对表格中“请考察考生在校期间有无如下情形”的“有”或者“无”进行勾选,勾选后,考察人员在表下方框中签署“考察人员签字”“联系电话”,最后,考察部门(一般为中学或者教务处或者德育处)盖章并签署日期。
注:复读考生也是回到毕业学校(非复读机构)进行办理,对其在校就读期间的情况进行考核(请向校方说明)。
特别提醒:办理政治考察需要两张表格,上面发布的是其中一张(可先行办理),另一张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待上级部门文件下发后,本网后续再补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