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审查、面试与体测(2018)
发布时间:2018-10-31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780472 次
根据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要求,学院在招收公安、司法警察类本科专业考生时,须经过政治审查和体检、面试、体能测评(以下合称面试)。
(一)参加对象
本科提前批报考我院公安、司法警察类专业的线上考生:公安类专业按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男、女和文、理招生计划的3倍数;司法警察类专业按全省男、女和文、理招生计划的3倍数确定面试考生名单。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告在考试院官网。
(二)地点和时间
1.面试地点:福建警察学院主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2.面试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4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处理。每天工作时间:上午7:00—11:30,下午14:45—18:00。
各设区市考生面试、体能测评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面 试 对 象 |
7月2日 | 福州、泉州、宁德、平潭的考生 |
7月3日 | 厦门、漳州、莆田的考生 |
7月4日 | 三明、南平、龙岩的考生 |
(三)面试所需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①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已政审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③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④运动鞋、运动服;⑤填表用笔;⑥招生面试费100元。
(四)程序和流程
一般按报到→填表→身份审验→缴费→体检→面试→体能测评顺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面试一次,不得重复面试。每一环节不合格者,均不安排参加下一环节检查测评。体能测评的考生应在当天连续完成四项测评,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测评前提出缓测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安排在面试期间进行缓测。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应当日向现场投诉组提出申诉,逾期申诉无效。每项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五)结果查询
面试合格考生及时公布在我院招生网,考生可通过姓名、准考证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