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2019)
发布时间:2019-06-10 发布单位:福建警察学院招生办 阅读次数:682922 次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pdf
(此表也适用司法警察类专业)
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考生需完成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请注意区分《军事院校政审表》。
一般流程如下:
1.报考公安院校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考察表》中的“考生基本信息”“考生经历”“家庭成员信息”“主要社会关系信息”栏目后,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报考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公安机关派出所提出政治考察意见,并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考察表》密封交给考生,由考生自行送往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审核。
2.县级公安机关应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核意见,并经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将《考察表》交给考生带到面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