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新生个人纸质档案邮寄咨询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02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104637 次
近期招生办接到一些关于新生邮寄个人纸质档案的电话咨询,在此统一答复如下:
一、新生个人纸质档案一般由新生本人亲自带来,在报到日上交给所属系大队。在报到前的这段时间,请新生务必做好个人档案的保管存放,保持原封不动,绝不可拆封档案。
二、个别省份或地区有要求由毕业高中统一寄出档案的,请新生务必提醒高中填写清楚收件人信息(收件人杨老师;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招生办;邮编350007;联系方式0591-83463987、13600817154(仅用于收件确认,私事勿扰)),同时主动记录快递运单号,方便后续跟踪。因物流运输情况无法掌控,在确认高中已寄出档案多日后(一般3日左右),新生应根据运单号查询物流信息,并第一时间与招生办取得联系,询问收件情况。
三、招生办会对收到的新生个人纸质档案做好整理。新生在来校报到时,需本人先至招生办(行政楼216房间)取回个人档案(要本人签字),并按报到手续将档案交给所属系大队。